您的個人資料可能會傳輸到您所在國家/地區以外的國家/地區進行處理。這些國家/地區的資料保護和隱私權法可能與貴國家/地區不同。
但是,我們已採取適當的保障措施,要求您的個人資料根據本聲明繼續受到保護。這些措施包括執行歐盟委員會有關集團公司之間傳輸個人資料的標準合約條款,條款要求,所有集團公司根據《歐盟資料保護法》,保護各自在歐洲經濟區 (EEA) 處理的個人資料。
伊頓遵循歐盟-美國和瑞士-美國隱私權護盾框架準則,但根據歐盟法院對 C-311/18 案的判決,伊頓不依賴歐盟-美國和瑞士-美國隱私權護盾框架作為個人資料傳輸的法律依據。相反,伊頓使用不同的法律機制,將個人資料從歐洲、英國和瑞士傳輸到美國,如上所述。
伊頓公司隱私權護盾資訊適用於 2020 年 7 月 16 日前傳輸的個人資料
伊頓公司及其美國關聯公司經美國商業部規定的歐盟-美國和瑞士-美國隱私權護盾框架認證,該框架涉及從歐洲經濟區 (EEA)、英國和瑞士向美國傳輸個人資料。儘管歐盟-美國隱私權護盾和瑞士-美國隱私權護盾對於資料傳輸而言已被裁定為無效,但對於已根據歐盟-美國隱私權護盾或瑞士-美國隱私權護盾傳輸到美國的個人資料,我們會繼續根據隱私權盾標準和適用的歐盟法律保護來自歐盟、瑞士和英國的個人資料。
根據隱私權護盾準則,伊頓承諾解決有關我們收集或使用您的個人資料的投訴。對我們的隱私權保護政策有疑問或投訴的歐盟和瑞士個人應首先聯系伊頓。您可以在此區段的末尾處找到聯絡資訊。
伊頓進一步承諾,會與歐盟資料保護局和瑞士聯邦資料保護及資訊委員會 (FDPIC) 成立的專家組合作,處理有關從歐盟和瑞士傳輸的資料的隱私權保護投訴。
在某些情況下,當其他爭議解決程序已用盡時,您可以為有關隱私權護盾合規情形的投訴啟用具有約束力的仲裁。
伊頓公司受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的調查和執行權力的約束。在此方面,伊頓證明其遵守美國商業部就在歐盟收集的個人資料制定的歐盟-美國隱私權護盾框架準則七項。
伊頓負責處理在隱私權護盾框架下收到的個人資料,其後將資料傳輸給代表伊頓的第三方處理。伊頓公司遵守所有從歐盟和瑞士轉移個人資料的隱私權護盾準則,包括傳輸責任條款。
如需有關隱私權護盾計畫、隱私權護盾準則以及查看認證頁面的更多資訊,請按一下以下連結,訪問美國商業部的隱私權護盾清單:https://www.privacyshield.gov/。
伊頓公司的美國關係企業:
對本隱私權聲明或任何與資料保護和隱私權有關的疑問或投訴的個人,請透過以下方式與伊頓聯絡:
伊頓
Global Ethics and Compliance Data Protection and Privacy Office
1000 Eaton Boulevard Cleveland, Ohio 44122
或
傳送電子郵件至: dataprotection@eaton.com